時間:2019-09-04 19:42:56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以來,對于知識產權的保護是越來越重視,很多網友都知道,商標權是知識產權的一種,所以商標權也是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的,有些網友對于注冊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如何承擔有疑問,為此小編搜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依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
。1)責令停止侵權。具體措施如下:
、儇熈盍⒓赐V逛N售;
、跊]收、銷毀侵權商品;
、蹧]收、銷毀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2)處以罰款。
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商標權遭受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根據《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其中,侵權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如果前二者都難以確定,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除了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外,侵犯商標權還可能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罪、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ㄒ唬┓欠ń洜I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ǘ┘倜皟煞N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ㄈ┢渌楣潎乐氐那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應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ㄒ唬┓欠ń洜I數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ǘ┘倜皟煞N以上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ㄈ┢渌楣澨貏e嚴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