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8-01 12:37:10
拿征遷的空白底單,以母親的名義填報地上有“葡萄”、“富士”等果樹,原延慶區張山營鎮下營村村干部劉某勾結該鎮相關村、鎮干部,貪污國家征地款41萬余元。記者昨天獲悉,今年44歲的劉某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同時,為幫劉某勾連鎮政府領導,今年46歲的東門營村黨支部副書記趙某也因從中貪污2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村鎮領導勾結貪污國家補償款
據了解,延慶區張山營鎮下營村共有2000畝地,有1000多戶村民。據延慶區檢察院指控,自2010年始,北京市電力公司在延慶區張山營鎮試點建設智能電網,其中需占用該鎮下營村一部分土地。
2010年12月27日,下營村村委、北京市電力公司、張山營鎮政府3方簽訂土地承包合同,由北京市電力公司延慶供電公司(以下簡稱延慶供電公司)將補償款撥給張山營鎮政府,由張山營鎮政府協調并監管該村地上物清點和補償。
該鎮政府成立了地上物普查工作組,負責確認該村地上的樹種、數量及測量工作。當時,該鎮政府經濟發展辦公室副主任時某(另案)、延慶區園林綠化局張山營林業工作站科員張某(另案)均為地上物普查小組成員。
延慶區檢察院指控,在2010年底至2011年初,在普查小組清查下營村地上物時,該村黨支部副書記劉某為了多得補償款,勾結時某,利用時某負責記錄并統計匯總底單的便利,在時某提供的空白假底單上簽上其母親的姓名,由時某寫上“葡萄”、“富士”等樹種,偽造了一張假底單,冒領了張山營鎮政府下發的地上物補償款61萬余元。其中,劉某分了41萬余元,時某分了20萬元。
在被延慶區檢察院指控的另一宗犯罪中,劉某還請時任該鎮東門營村黨支部副書記的趙某幫忙找該鎮第三普查小組組長張某,為其冒領地上補償物出力,“事情辦好后,肯定不會虧了你和張某,”劉某告訴趙某。趙某找到張某后說,“你多給點,到時也給你弄點。”
在帶領普查小組查劉某家所屬的“小沿地”時,劉某虛報了該地上葡萄等樹種的數量、種類和規格,冒領了75萬元補償款。
2012年1月20日,趙某將劉某打給自己的20萬元轉給了張某;2012年8月8日,劉某又打給趙某20萬元。